2021年6月15日,沈阳仲裁委员会审理部部长王欢、曹旭等一行四人前往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六局)与水电六局法律和风险管理部进行了座谈交流。水电六局副局长赵立强、副总法律顾问石冶热情接待,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王超及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员工参加了座谈会。
王欢部长表示,仲裁有公正、保密、一裁终局、意思自治、专家断案等优势,为化解民商事纠纷提供了良好的渠道和平台。沈阳仲裁委员会更能充分发挥仲裁优势,高效、专业解决商事纠纷,尤其是建工领域的纠纷。目前,沈仲着力打造仲裁公信力,现有在册仲裁员436名,建工领域的专家数十人,不仅能在出现纠纷后“定分止争”更能通过提供“私人订制”的法律服务,将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为建工机构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
曹旭部长表示,仲裁有其独特的优点,贵局工程涉及多项国际业务,仲裁的裁决不仅具有一裁终局的独特优势,同时在执行方面可以直接依据《纽约公约》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方便、快捷。
水电六局副局长赵立强表示,水电六局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局大力实施“国际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国内水利水电业务、国际业务、基础设施业务、投资业务四大业务板块为主的经营格局。目前,我局在职员工6900人,下设十一个分公司,去年产值105亿元,今年计划125亿,每年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涉及国内外多个城市和地区,合同量大且复杂,易于发生纠纷。有的合同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久拖不决,有的合同要到外地甚至国外去解决纠纷,有的合同因为专业性强,基层法院审理起来往往很吃力。刚才经过王欢部长的介绍,仲裁的一裁终局、意思自治、专家断案等特点可以很好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希望沈仲能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我局,运用讲座、座谈等形式提升我局的法律防范意识。 交流过程中,副总法律顾问石冶表示,我局总部设在沈阳,沈仲的优势还包括地域优势,在沈阳仲裁节省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我们已经有部分合同约定在沈仲管辖并且已经有案件在贵委结案,均得到理想解决。下一步欢迎沈仲常到我局座谈交流,带来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也将梳理我方的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尽量将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沈仲,同时也希望有机会能派我单位的青年骨干到贵委学习交流。
最后,双方就如何进行业务对接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表示接下来会进一步加强交流,促进水电六局更好的通过沈仲预防纠纷、化解纠纷,为沈阳仲裁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仲裁公信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