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在省司法厅的全力支持下,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举行仲裁专递服务签约仪式。随着签约仪式的圆满成功,沈阳仲裁开启民商事仲裁法律文书“仲裁专递”新时代,这也是全国首推的民商事仲裁法律文书实现“仲裁专递”。
在服务时限上,“仲裁专递”邮件到达投递单位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至少三次,如投送三次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收件人的,及时将邮件退回仲裁机构,并注明退回理由。这确保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手中,提高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邱立民在仪式上发表了讲话。他表示,近年来,随着民商事仲裁行业的快速发展,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服务质量要求日益增强,尤其是对送达等程序性权益越发重视。仲裁专递有利于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提升仲裁公信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沈阳仲裁办将通过邮政行业龙头优势,加深各类市场主体对仲裁法律服务的认知,不断扩大区域影响力,提升仲裁公信力。未来,沈阳仲裁办将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全面深入合作,携手并进,为打造沈阳市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仪式由沈阳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院长) 张进主持,辽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邹华国、副处长荣丹、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 (院长)邱立民、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张量、党组成员、副局长孔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石伟等领导同志参加了仪式,沈阳仲裁办副主任 (副院长) 王雁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晓峰签署并友好交换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