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巩固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成果,全力支持国有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加强民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不断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沈阳仲裁社会公信力和区域影响力,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一行人来到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民商事仲裁法律交流会,为国资委直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同志进行民商事仲裁的宣传。
会议上,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 (院长)邱立民对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介绍,沈阳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院长) 张进为现场的工作人员们介绍了仲裁的历史与申请条件、受案范围,并讲解了民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国资委工作人员认真听讲,并主动提出仲裁相关的问题,张进均给予了解答。
沈阳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主任孙百如对沈阳仲裁办积极的法律服务表示感谢,并表示沈阳仲裁办是重要的法律部门,民商事仲裁是企业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此次沈阳仲裁办对民商事仲裁的讲解,与国有企业的工作息息相关,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一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沈阳仲裁办专业、高效的仲裁方式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新思路与新选择。
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 (院长)邱立民、沈阳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院长) 金凡、沈阳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院长) 张进、沈阳仲裁办副主任 (副院长)王雁雁及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