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沈阳仲裁办召开202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大会,并从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两个层面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回顾了沈阳仲裁办在2020年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在助推“六保六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发展定力,打造沈阳仲裁社会公信力和区域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会议总结了沈阳仲裁办在2020年中,完成了新一届沈阳仲裁委员会组成换届工作,完善了仲裁组织体系和领导构架;在全国第一个实行民商事仲裁法律文书专递邮寄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安全准确的送达服务;在辽宁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仲裁院,为沈阳仲裁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在全市第一个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并开具首张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等主要工作成果。
会议明确了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体同志的辛勤付出,离不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要始终在全办树立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积极进取的正能量,用优秀的工作成果和工作事迹引导大家对标先进、再接再厉,为沈阳仲裁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召开前期,沈阳仲裁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并要求将处级领导干部和被推荐优秀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总结上网公开。
党组书记、主任(院长)邱立民、党组成员、副主任(副院长)张进、副主任(副院长)王雁雁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副院长)金凡主持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