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仲裁办作为准司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沈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任务分解表》,坚持依法办事,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我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依法受理案件
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44件,上年度结转142件,当期审结案件953件,当期结案率97%;共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372件(其中邮寄立案22件、网上立案1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3%,上年度结转68件,审结309件,按期结案率100%,涉案金额11.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上缴非税收入11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
(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坚持“能调尽调”原则,深刻体会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既可以快速解决劳动人事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于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相关工作的落实,派驻顾问单位律师开展仲裁咨询、宣传并进行调解工作,促进诉讼与仲裁相互配合、有机衔接。全年,我办通过仲裁方式调解结案619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65%;调解结案45件民商事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14.6%。
(三)强化法治意识
坚持案件承办与理论学习“两手抓”,保障依法审结与法治意识提升“两不误”。我办严格按照《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有序开展月度理论学习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补足精神之钙,努力在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上达到新高度。
(四)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着力抢占新兴行业领域,在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大力促进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与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全力扶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商讨设立沈阳仲裁委员会驻中小企业协会仲裁庭。精准助力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外贸企业代表作涉外仲裁法律制度专题授课。
(五)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制定《2021年度劳动仲裁法律公益服务活动方案》,由办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塔园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讲《民法典》;为民革沈阳企业家联谊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筹备解答法律政策;为东软集团员工关系协调师训练营的学员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及企业风险提示;为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作专题业务培训;为宝环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讲和政策解答。
(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举办了首届优秀仲裁员、首届优秀咨询专家评选活动,选出了优秀仲裁员11人、优秀咨询专家2人,并向社会公布。借助互联网平台开展了2次仲裁员年度培训,全国高校教授、法律专家、律师等800余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参加。组织开展了行业、专业仲裁员聘任工作,聘任仲裁员356人。举办了金融专题论坛,就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加强仲裁员间业务交流形成意见建议。举办了《公司法》修改中的相关疑难问题研讨会,共同分享理论及实务研究成果。积极沟通法学院校推进“校会合作”,就法学研究、人才培养、仲裁员培训、专家咨询、仲裁制度推广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七)保证仲裁案件质效
加强案件庭审工作,规范庭审标准,严格庭审纪律,把好程序关。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调度,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五十多个主体、案件标的额2.3亿元的金融借贷案件,从立案到裁决送达仅用时六天。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业务优秀、信用良好相关鉴定机构,组织召开了部分鉴定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抽查2020年、2021年审结案件各类案卷100卷,对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认真及时整改。加强对重大案件核阅工作,全年完成领导批示需要核阅案件23件。积极稳妥处理信访案件,全年接待当事人直接来访12次,办理信访投诉件18件。完善咨询专家队伍,新增聘专家7人,现有咨询专家20人,全年共启动专家咨询11次。
(八)加快分支机构设立
持续推进沈抚新区仲裁分会建设,举办了“谋开局·助发展”工作会议,探索加强仲裁普法、培训课堂、企业维权、商事调解等方面合作以及建立联动机制,现已完成挂牌工作。积极完善中德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聘请了中国德国商会东北地区区域经理布鲁克、中国欧盟商会沈阳分会董事会副主席孔海德担任“荣誉仲裁员”,此举属国内首创。全面助力餐饮行业复苏发展,在第十届东北美食节暨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举办了沈阳仲裁委员会驻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仲裁庭授牌仪式。为助力沈阳建成区域金融中心,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暨区域性金融中心创新发展峰会上,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设立沈阳仲裁委员会金融纠纷仲裁庭。
(九)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仲裁法律制度和沈阳仲裁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25条,沈阳晚报、指尖沈阳、今日头条、沈阳网、《沈阳中小企业导刊》等相关报道30条。
(十)优化办公办案环境
对1000余平方米的办案区域和民商事立案大厅进行了全面改造,搭建立案、审核、缴费“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便利条件。创新实践“不见面”方式受理案件,开通了民商事仲裁网上立案系统,推进平台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仲裁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衔接。
二、存在问题
普法宣传推行力度有待加强。当前,我市仲裁制度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仍然非常薄弱,各类市场主体对于仲裁的优势特点缺乏了解,对于沈阳仲裁的公信力缺乏信心,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还是要把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民法典》普法宣讲、提高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下一步计划
(一)凝聚智慧和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把握新发展理念对仲裁事业发展的指导意义,不断以思想认识的新提升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实现新进步。把忠实践行新发展理念贯穿仲裁工作始终,落实到决策、执行等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在依法办事、改革创新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市场主体、普法宣传上争做示范,在率先打造东北地区国际化一流仲裁机构上走在前列。
(二)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仲裁效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沈阳市委第十三届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风气,在学深悟透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信笃行中积极担当作为。加强培训学习,打造一支高素质仲裁员队伍。以劳动政策法律法规、新业态有关政策、裁审衔接、典型案例分析等为内容,定期组织劳动仲裁员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培训;以仲裁理论、仲裁实务、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仲裁员职业操守、仲裁文化建设等为内容,组织民商事仲裁员进行交流、座谈、研讨;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强对新聘任行业、专业仲裁员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化仲裁人才。加强仲裁员管理,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仲裁员监督考核机制,严明仲裁员纪律,严格规范仲裁员依规履职,形成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三)强化普法宣传,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坚持走访各类市场主体,及时收集各类市场主体的诉求,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在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遇到的问题,实现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与个性化的有机统一。加大对企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采取座谈会、走访宣讲等方式,把政策传递到企业,全力解决好信息不对称和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关注时事热点,围绕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推送系列普法宣传文章及典型案例,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行为指引,提升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维权意识,稳定企业经营信心,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助力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