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仲裁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6日上午,审理部相关同志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案件回访并就相关仲裁法律制度座谈。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张维正副书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研岩,经营管理部部长张禹,法务专员李林祥参加了座谈交流。
曹旭部长介绍了仲裁制度,强调了仲裁具有公正、高效、保密、一裁终局、意思自治、专家断案等优势。沈阳仲裁委员会着力打造仲裁公信力,拥有在册仲裁员1000余名,为各类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同时对仲裁庭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专业性等情况进行了回访。
张维正副书记表示,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辽宁地矿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属国资企业。公司拥有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中心、辽宁省矿山环境岩土工程重点实验室及辽宁省尾矿库技术服务中心、自然资源部老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为全国百强地质队、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十佳施工企业”,是辽宁省安监局、国土厅、科技厅的技术支撑单位。每年的合同量大,涉及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但大部分选择的是诉讼,听取了沈仲的介绍,相比于诉讼,仲裁制度的高效、保密等优势可以让企业受到更好的保护,企业的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护,仲裁能够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在以往沈阳仲裁委审理的仲裁案件中,仲裁庭的公正、专业、高效,维护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未来,本公司将规范各类合同,约定仲裁条款,通过仲裁的方式更好地依托沈仲维权。除此之外,审理部同志还与参会人员就仲裁规则中的仲裁员选定、仲裁员回避等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最后,双方表示今后会进一步加强交流,共同助力沈阳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