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委《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委依法治市委《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沈阳仲裁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全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办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仲裁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组织办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健全我办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仲裁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通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4)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5)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仲裁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仲裁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7)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8)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9)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办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0)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1)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全办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参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内容制定细化职责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全办得到贯彻落实。
(三)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