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沈阳仲裁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亮向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邱立民简要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陈亮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邱立民主持会议并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亮及组内成员,沈阳仲裁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陈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深刻领会巡察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先后50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对巡视工作的方针、定位、目标、重点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深刻领悟、把握要义、一体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巡察任务,以实际成效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仲裁办落实落地,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沈阳仲裁办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贡献仲裁力量。二要把准方向、把握重点,严格落实巡察的具体要求。这次巡察,市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委要求,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沈阳仲裁办党组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重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监督。三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完成巡察的各项任务。沈阳仲裁办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把接受和配合巡察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中央及省委、市委要求,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沈阳仲裁办党组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开展自查自纠与接受巡察监督相结合,把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要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仲裁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邱立民表示,办党组坚决拥护市委决定,真诚欢迎第二巡察组进驻仲裁办开展工作,这次巡察既是对仲裁办全面工作的鞭策和支持,更是对办领导班子和全办同志的关心和爱护,对于沈阳仲裁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政治意义。这次巡察,是对沈阳仲裁办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办党组全体成员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是对沈阳仲裁办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助于仲裁办更加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助于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极大促进办领导班子建设和沈阳仲裁事业发展。沈阳仲裁办党组将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补上不足、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对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建设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总结,认真查找不足,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加以改进。沈阳仲裁办将以本次巡察为推动力,着力创新国际化服务模式,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依法维护经济主体权益,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与新时代辽宁“六地”相匹配的仲裁公信力。
此轮巡察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现场巡察3个月左右。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341001002,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30,截止到6月19日;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432邮政信箱。在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处等位置设置意见箱。举报二维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