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胜,中共党员,一级律师,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9年从事执业律师工作,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成员,沈阳市人大立法顾问,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曾获:第三届辽宁省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党员律师、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律顾问。李宗胜律师还注重司法实践与理论的研究,先后出版了《合同审查思维与方法》《合同之诉—不同视角下的合同法案例审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解读与投资指南》等十多部专著。
李宗胜律师办理过多起重大经济纠纷案件。其中,天津长芦盐业公司诉中国铁路物资沈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置换股份协议纠纷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十大典型案例,中信红河矿业有限公司诉鞍山财政局股权纠纷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擅长领域:一般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