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参,男,汉族,1983年生,法学博士,教授,辽宁省省部级领军人才,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制度创新评审专家,沈阳市皇姑区人大代表,兼任辽宁省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沈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等职。
2018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第七批优秀专家”荣誉称号,享受省委省政府专家津贴,并先后获得沈阳市优秀专家、沈阳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理论人才、沈阳市“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在《政治与法律》(CSSCI来源期刊)、《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资政建议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组织参与沈阳市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作为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市委宣讲团成员,在各省直单位、各县区开展理论宣讲近百场。
擅长领域:一般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