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方兴,民革省直工委副主委,高级律师,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托伦斯大学EMBA硕士,沈河区政协委员,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渤海大学客座教授,2005年律师执业,担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沈河区财政局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沈阳市大三好投资公司监事会主席、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监事、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辽宁省教育厅专升本法学专业校外专家。获得民革全国先进个人、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沈阳市双联工作先进个人、沈阳市和平区首届十佳律师、沈阳市和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河区十佳公益青年企业家、沈河区五四奖章、沈河区政法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
受聘沈阳仲裁委员会、鞍山仲裁委员会、辽阳仲裁委员会,审理涉及金融债权、建设工程等仲裁案件。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金融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