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行,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律师,信用管理师,具有证券、基金、拍卖师从业资格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兼任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民建辽宁省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市人民监督员、沈阳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科技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先后入选“辽宁律师专家库”“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委员会专家”“沈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先后获评辽宁省“最具风采女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沈阳市首届“优秀仲裁员”、沈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民建“全国优秀会员”等荣誉称号。
先后服务于省公安厅、省军区、市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中国石油集团、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市水务集团、市恒信国资、市旅游集团、沈阳化工、市产权交易所、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万达集团、中国银行、邮政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盛京银行等多家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多年来在国企改制中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部分重大投资决策和重大资产的处置,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国企改制的顺利有序进行,确保了经济和社会稳定。
所撰论文《传承工匠精神做好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保驾护航》在民建中央“工匠精神与创新发展”课题研讨活动中获得二等奖,论文《完善破产审判机制,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在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得二等奖,并在《法治与社会》《职工法治天地》等多家刊物发表《构建国际法律与商事调解机制服务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浅析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策略》《论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取证模式改革》等论文数十篇。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国企改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