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君,男,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丹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从事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研究,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中英文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多项,成果曾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等奖励。为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投资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擅长领域: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建设工程、破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