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仲裁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法治沈阳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建设取得较好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739件(其中网上立案155件、邮寄立案11件),审结案件692件(其中裁决516件、撤案92件、决定22件、调解6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涉案标的额23.4亿元,上缴非税收入2009.2万元。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紧跟国家战略,在多元化仲裁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主动助力央地合作战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与世界500强央企所属的中铁物资集团、中铁九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驻企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保障央企境内外资产资金安全。二是主动助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成立东三省首家军工仲裁院,邀请30余家驻沈军工企业座谈问需,并开展商事纠纷法律培训;与中国融通总部建立战略合作,深入服务中国融通北部区域。办主要领导受邀参加了中央军民融合办政策法规局在西安召开的仲裁试点现场会。三是主动助力供给侧改革战略。紧贴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应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产业,成立东三省首家数字经济仲裁院,从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整个链条上提供仲裁服务。紧贴沈阳历史文化传承和体育事业发展,成立文化旅游仲裁院和体育纠纷仲裁院,着力为沈阳经济建设提供仲裁服务。
(二)发挥区位优势,牵头资源整合,在国际化仲裁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紧跟涉外法制建设要求。牵头上海、哈尔滨、黑河仲裁委员会联合拓展水陆联运、海事海商、中俄中德贸易等领域仲裁服务,增强了对专业性强、标的额大、疑难复杂商事纠纷的吸引力。主动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成该公司在巴基斯坦的投资项目达成仲裁协议,妥善处置因美元汇率变动产生的商事纠纷。二是紧跟国际化法律服务要求。与沈阳工业大学签订《中德知识产权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举办沈阳市大学生知识产权模拟仲裁庭暨2023年中德园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与省侨联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仲裁+调解’服务中心”,并遴选30名经济法律专家建立涉外纠纷专家库,实时提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三是紧跟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要求。牵头省内仲裁机构建立“沈阳都市圈·仲裁发展联盟”,组织开展“平台共享”国际仲裁座谈会,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推动省内仲裁机构共同发展。实地走访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等27家单位,就加强国际仲裁法律服务开展业务互动。
(三)关注社会需求,坚持人民至上,在信息化仲裁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在服务市场主体上体现智能化。建立远程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利用远程视频,实时为市场主体提供纠纷调解服务。建立线上立案平台,在官网和公众号加载立案通道,并引入国库数据端口,实现立案审核、提交证据、缴费等流程“网上通办”。建立互联网办案平台,当事人和仲裁员可以通过电脑、手机或电子平板等多种方式,实时跟踪案件进度、查询企业信息和相关判例指引。截至2023年底,通过该平台办理案件1722件,有近50%的案件通过线上受理。二是在服务金融发展上体现需求化。针对全国各仲裁机构,特别是大连调整金融仲裁收退费的实际,先后7次邀请30余家驻沈金融机构进行研讨论证,合理调整了金融纠纷收退费标准。将仲裁收费调整为国家规定下线;将仲裁退费调整为组庭前撤回仲裁申请的全额退还仲裁收费。维权成本的降低,带来了金融机构,特别是外地金融机构寻求仲裁的动力。2023年,共受理金融案件224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831万元,分别是上年度的3倍、9倍和4倍。三是在服务营商环境上体现人性化。针对规模以上企业纠纷数量大、法务人员时间精力有限的实际,探索在企业法务部门植入网上立案平台,通过量身定做的信息化流程,直连沈阳仲裁委员会办案系统,有效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在规范化仲裁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提升办案质效。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积极融入全省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12项业务规范,提升当期结案率,全年平均结案时间62天,较北上广深等先进仲裁机构提前50—100天。二是以优化机制为牵引,激发工作潜能。结合仲裁员报酬偏低的实际,先后赴广州、西安、哈尔滨等仲裁机构进行调研,将仲裁员报酬调整到全国普遍水平。深入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活动,浓厚比争赶超氛围,并向省司法厅报送了3名仲裁秘书作为年度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人选。三是以高端人才为支撑,扩大宣传推广。依托现有1066名专家仲裁员,成立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制度研究中心,与西南政法、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建立人才合作机制,设立人才培养基地。组建专家讲师团,与市金融发展局、沈河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法律制度与服务发展研讨会”,邀请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卜祥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专职常务副秘书长陈建等7名全国知名专家登台授课,有130名驻沈企业代表在现场听课,并与专家进行互动问答;有1000余名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人员和仲裁员通过线上参加会议。设立驻沈阳市政府深圳办事处仲裁庭,与广东省辽宁商会建立合作,为在广辽沈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沈阳广播电视台联合建立全媒体工作室,通过45期沈仲之声、沈仲咖位谈等栏目,广泛宣传仲裁制度优势,不断提升全社会对沈阳仲裁的认知度。
(五)深化主题教育,着力学思悟用,在实践化仲裁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原原本本学理论,扎扎实实悟精髓。举办4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按照市委指定的学习材料,共计学习9.5天,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通过集体领学、个人自学、讨论研学等方式,先后学习重要讲话60余篇,重点篇目80余篇,组织研讨交流4次,形成学习研讨交流发言12篇,每名班子成员累计发言字数均不少于26000字。二是认认真真搞调研,真心真意解难题。按照调查研究“十项措施”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共围绕重点和专项课题开展调研27次,发现问题33个,制定解决措施59条,解决问题33个,实现成果转化53项,形成和完善制度性成果12项。开展正面典型案例调研3次。以“沈阳仲裁办审理质效高质量发展成因分析及持续发展推进措施调研报告”为题目,专门进行剖析交流。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状况专项调研3次,发现7个问题,形成7项建议措施;组织3名年轻干部开展了“年轻干部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调研,形成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6篇。同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组织13名干部进企服务调研27次,我办案监部部长张彤军服务案例被编入市委专班100案例汇编中。三是严查严抠纠问题,“真刀真枪”抓整改。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27份,收集对党组提出建议21条,对班子成员提出建议8条;同时,对各党支部开展了问题检视,共收集问题16条,形成整改措施37条。办党组以此为依据,共梳理上报检视问题14条,并形成整改措施45条。坚持“措施紧跟上”的工作原则,办主要领导参与问题整改。召开“解决问题措施推进会”30余次,问题均已销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际化程度不够,缺乏涉外法律服务的经验,对央国企的海外权益及涉外企业的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扩面。二是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没有形成系统化、集成化的智慧仲裁体系,不能满足当前民商事纠纷解决的需要。三是仲裁机构发展起步晚、起点低、社会认知度不高,在对政府和企业的法律服务上还需要提高覆盖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将法治建设纳入仲裁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研究制定《2023年沈阳仲裁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充分发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灵活采用集中学习、个人学习、传达学习、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学习议题51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同时积极带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沈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沈阳市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任务分解表(2021-2025年)》和《沈阳仲裁办全面振兴新突破法治赛道三年行动方案》《沈阳仲裁办全面振兴新突破2023年专项行动法治赛道方案》《沈阳仲裁办2023年专项行动法治赛道计划任务清单》,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亲自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专项整顿会议,“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成立军工、文旅、体育、数字经济等专业仲裁院等工作;亲自过问重大经费开支、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任职等工作;亲自协调在沈阳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设立派出仲裁庭,与中铁九局、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工作;亲自督办修改完善《沈阳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选定办法》《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劳务报酬支付办法》等制度办法,制作沈阳仲裁办收费退费宣传视频,筹备举办“金融+仲裁”法律制度与服务发展研讨会相关工作。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本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情况。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沈阳赛道工作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一起,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全办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始终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注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时刻警醒、防微杜渐,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利用自身职权办事、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具体案件处理。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相关制度情况,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我在职期间,一直未出现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等插手案件的情况。同时,经常性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仲裁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仲裁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集中系统学习党中央、省、市主题教育会议精神和8种学习材料,采取个人自学、精读细研、领读原文等方式,积极营造主题教育浓厚学习氛围。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发展导向,切实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忠诚根基,举办4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共计学习9.5天,通过个人自学、集体领学、讨论研学等方式,先后学习讲话60余篇,重点篇目80余篇。组织研讨交流4次,形成学习研讨交流发言4篇,累计发言字数不少于26000字。二是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以学铸魂 实干担当---推动主题教育在仲裁工作中取得实效》为题进行了专题宣讲。充分运用红色教育资源,邀请原沈阳军区后勤二分部副部长徐文涛大校以《勇于自我革命,消除积弊毒瘤》为题进行授课,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树立“学理论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国家安全工作部署》《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国家安全知识百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并提出工作要求。四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进行集中学习,此外通过“沈阳普法”微信小程序收看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法治专题讲座。充分运用阵地载体,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在全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浓厚氛围,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五是举办全体仲裁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2次培训。邀请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田有赫、辽宁省高院法官王珊珊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分别就《仲裁理念与程序》《法仲联动构建多元解纷共同体》和《仲裁法修改相关问题》进行授课,仲裁员500余人次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参加了培训,沈阳大学文法学院100余名学生在主会场收听课程。邀请仲裁领域资深专家王文英博士就《裁决书的写作与核阅》进行授课,我办全体工作人员、仲裁员及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都市圈同行8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国际化和信息化建设,发挥省时、省钱、省力的仲裁优势,维护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重点做到“五个创新”。
(一)创新推动涉外仲裁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央地合作法律保障,进一步拓展与世界500强央企的战略合作,特别是加强央企国企海外权益保护,不断探索国际化仲裁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中德贸易法律保障,切实发挥中德知识产权仲裁院和沈阳国际仲裁院功能作用,加强中德贸易合作保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并着力拓展欧洲仲裁业务。三是加强沈阳区域优势法律保障,立足沈阳东北货物陆上出口和海运的必经地、中转地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以珲春、丹东为中心的内陆港出海口的合作,探索在海参崴建立国际仲裁的合作方式,弥补东北区域陆路海事仲裁短板。四是加强对俄日韩企业的法律保障,建立与中俄经贸合作产业园的战略合作,积极为日韩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着力将沈阳仲裁打造成为与辽宁新时代“六地”相匹配的,具有国内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仲裁机构。
(二)创新推动仲裁区域联动。一是紧跟省委“东北四省区”合作部署,主导吉黑蒙三省区仲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做好跨省区商事纠纷解决联动。二是紧跟沈阳都市圈建设,发挥仲裁发展联盟作用,带领六市一区仲裁机构加深合作、共享资源,为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仲裁支持。三是紧跟驻外省区辽沈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驻外办及各省区辽宁商会的业务协作,积极与辽宁省对口支援新疆前方指挥部沟通,设立派驻仲裁庭,发挥仲裁无地域管辖和仲裁协议意思自治的优势,持续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四是紧跟仲裁发展前沿,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先进仲裁机构的联盟合作,学习先进工作理念,邀请著名外籍专家加入沈阳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员和高级涉外仲裁法律顾问,引领东三省仲裁机构发展。
(三)创新仲裁营商服务模式。一是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依托沈抚示范区等18个派出机构,发挥仲裁省时、省钱、省力的优势,努力将沈阳仲裁打造成东北亚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国际仲裁和争端解决的新目的地。二是围绕东北数字第一城建设,发展数字经济仲裁院,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建立战略合作,探索开展5G、物联网、气候行动等数字经济产业服务,拟邀请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华为、华3、中电科等运营商,筹备召开辽沈地区数字经济仲裁研讨会。三是围绕辽宁“六地”红色传承,紧贴沈阳英雄城市、和谐宜居城市等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发挥文化旅游仲裁院作用,为旅游经济提供仲裁支持;紧贴辽宁体育大省实际,依托体育纠纷仲裁院,积极探索体育商事纠纷解决新途径;紧贴军民融合发展实际,与北部战区联勤保障中心探索军地招标采购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开展涉军争议审理。四是围绕金融产业发展,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共同设立金融仲裁调解中心,建立金融仲裁员专家库,开展高端金融仲裁研讨会,为辽沈地区金融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五是围绕城市更新,参照厦门仲裁委员会经验做法,建立东三省首家房地产仲裁院,着力发挥仲裁一裁终局效率高、费用低的优势,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仲裁法律保障。六是围绕“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与人民银行及驻沈商业银行的工作联动,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随时为金融机构提供针对性服务;发挥仲裁的专业性和保密性优势,探索开展政企商事合同合规性咨询审查服务,帮助政府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力沈阳市法治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推动智慧仲裁建设。一是加强案件数字化管理,通过云计算技术,探索建立仲裁裁决大数据分析模块,在东三省率先探索研发AI仲裁文书检索、比对、生成功能,实现仲裁大数据管理。二是加强仲裁庭智能化建设,建强数据安全软硬件基础,引进区块链质证、人脸身份识别、多方线上签字、多语言多功能服务机器人等技术设备,辅助庭审质证,提高庭审质效。三是加强办案平台人性化服务,研发多端口、多语言兼容的远程视频模块,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远程视频程序,切实提高仲裁服务的亲和力。四是加强与东北科技大市场的战略合作,设立派出仲裁庭,在电商平台植入仲裁法律服务端口,以信息化手段服务企业发展。
(五)创新提升仲裁公信力。一是强化发展趋势研判。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动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列入市委深改办明年计划。二是强化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拓宽仲裁秘书来源渠道,持续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坚守职业道德。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开展仲裁服务导引、仲裁员选定等机制创新,持续监督仲裁审理,完善仲裁程序监管,规范庭审秩序,确保仲裁审理公平公正。四是强化党的建设。依托辽宁“六地”光荣传统,加强全办人员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将沈阳籍党员仲裁员纳入党建管理,建立一支忠诚可靠的仲裁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