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0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122条,通过沈阳晚报、指尖沈阳、今日头条、沈阳网、《沈阳中小企业导刊》等刊登信息等3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沈阳仲裁办作为准司法机构,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民商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律均未要求公开,也没有当事人或第三人申请公开的情况发生。我办涉及到的政府信息,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出现。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照《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我办既不是牵头部门,也不是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现将2021年度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公开沈阳仲裁办2021年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二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三是推进制度性文件公开到位。全面梳理本办制发的制度性文件,及时公开新修订的《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完整版。四是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试点工作。严格审核发布,建立健全《沈阳仲裁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规范信息来源,在选材标准、制作规范、审核程序等方面建章立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集约化平台建设。创新实践“不见面”方式受理案件,开通网上立案系统,提升民商事仲裁信息化平台效能,推进平台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仲裁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衔接。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结合工作职能,科学调整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三是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网站(账号)专项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对我办运营中的官方网站、账号和僵尸账号进行了摸底排查。
(三)加强解读回应及答复申请
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扎实开展“一联三帮”活动,深入联系企业群众,帮落实政策、帮解决问题,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周到。
(四)加强保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必要的专兼职人员。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送市政府公文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公文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不断规范和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文稿撰写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专兼职工作人员运营政务平台的能力。
(五)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活动期间,我办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来访企业和群众,我办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耐心细致解答问题,坚持“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原则,并邀请来访企业和群众关注沈阳仲裁办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通过新媒体查询了解到沈阳仲裁办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及立案、仲裁等办事流程,更好地监督我办的各项工作。对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市长信箱”等平台上分拨的信件,我办工作人员始终做到在第一时间与来信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详细解答、跟踪回访,努力帮助群众解决难题。5月15日上午,值班仲裁员为来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而归;驻我办立案大厅的法律援助律师也热情为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为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我办在立案大厅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政务公开日活动口号,以提升企业和公众对仲裁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