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5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138条,通过新浪新闻、沈阳晚报、今日头条、沈阳网等刊登信息2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沈阳仲裁办作为准司法机构,所审理的仲裁案件,法律均未要求公开,也没有当事人或第三人申请公开的情况发生。我办涉及到的政府信息,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出现。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照《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办既不是牵头部门,也不是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现将2023年度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公开沈阳仲裁办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二是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做好舆论正确引导。三是推进制度性文件规范公开。全面梳理本办制发的制度性文件,及时公开新制定的《沈阳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四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三审三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积极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提高12345服务平台、咨询热线、立案大厅咨询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助力行动,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帮落实政策、帮解决问题,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周到。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活动期间,我办丰富“惠企政策”专题栏目,集中转发惠企利民视频资料,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对于来访群众、律师和企业法务等人员,我办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耐心细致解答问题,认真负责审查材料,坚持“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原则,并邀请来访人员关注沈阳仲裁办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通过新媒体查询了解到沈阳仲裁办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及立案、仲裁等办事流程,更好地监督我办的各项工作。驻我办立案大厅的法律援助律师每天按时到岗,为当事人专业地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