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对我办购买服务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2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
1.坚持党组统领,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和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契机,持续强化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切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见真章、出实效、固根本。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办党组迅速成立购买服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抓好整改具体工作;分管购买服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任务的落实。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办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9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三是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办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巡察及整改期间,针对提出的问题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听取进展,解决难点,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每项整改事项整改完成后,由责任部门起草整改问题情况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由整改专班严格把关并上报平台,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
2.深化理论武装,贯穿整改实践全过程。办党组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政策法规及财经纪律,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管理,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的实际成效。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以及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性。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将学习研讨与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紧密结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全体干部特别是财务、人事、采购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购买服务领域问题的危害性,增强规范管理的内生动力,确保理论学习紧密围绕整改实践,有的放矢。三是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过程中,引导干部思考如何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资金效益、防范廉政风险,将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整改、完善机制的实际行动。
3.聚焦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常治机制。办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补齐薄弱短板、助推仲裁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推动购买服务管理从“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变,着力构建规范透明、高效协同的长效常治机制。一是狠抓立行立改。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采购决策程序不规范、未进行履约验收、劳务外包变相用工等典型问题,及时纠正,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履约过程监管。二是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聚焦购买服务的关键环节,全面梳理现有制度短板。建立流程图1项,形成仲裁改革框架性报告1篇。三是强化监管协同。着力推动购买服务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建立跨部门的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监督要点,将集中整改推向常态长效转变。
(二)主要工作
十四届市委第六轮机动巡察整改反馈以来,办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问题、强化领导、深挖根源、健全机制、提升能力、严明纪律,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沈阳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巡察整改与高素质仲裁队伍建设相结合,锻造仲裁改革发展专业化队伍。办党组始终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规范选聘仲裁秘书流程,稳步推进建强一支适应仲裁事业改革发展的干部队伍。一是严把入口关。结合仲裁改革发展需求,参加全市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拔具有较高学历、德才兼优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我办干部队伍中。明确法律专业背景、从业能力等硬性条件,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机构,聘用3名法律专业硕士为专职仲裁秘书。二是积极探索仲裁用人制度改革。为充分释放仲裁机构活力,吸引高端人才,提升仲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水平,我办筹划机构机制改革工作,提出工作设想,会同市委改革办赴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进行汇报。司法部公法局对于改革安排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将“沈阳模式”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进行推广。三是注重仲裁专业人才培养。面向仲裁事业长远发展,为年轻干部搭建成长平台,将年轻干部充实到一线岗位拓展宣传仲裁业务,注重给年轻干部压担子、给任务,通过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专项调研等任务,加速人才成长成才,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仲裁队伍。
2.坚持巡察整改与践行主责主业相结合,提升仲裁服务质效。办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全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打造国内区域一流国际仲裁中心”“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新品牌”的工作目标,坚持整改必须紧密结合单位核心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的实际运行,防止“两张皮”。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办积极对接省委金融化险专班,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受理 2起省金融化险案件,并协助完成1件立案前准备工作。开启速裁通道,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均在5天内完成,较普通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近100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重大金融纠纷解决效率。省委金融工委对于我办全流程专属化服务、专业高效审理案件予以充分肯定,并将我办作为全省金融化险、清收挽损任务的首选机构。二是营造独立办案环境。向市机管局积极争取庭审功能性用房,按照“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新划拨办公区域功能性改造,对现有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建设数字仲裁庭,为仲裁智能办案创造条件,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三是全力打造“沈仲品牌”。我办抽调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建仲裁事业发展团队,主动走访企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通过开展交流座谈、仲裁法律答疑、公益法律服务等方式,加大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累计举办宣传推广会议143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353份。在宣传媒介上,我办通过公众号、官网、沈阳日报、指尖沈阳、沈阳新闻、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等平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91条,阅读点击量3万次。特别是在沈仲之夏仲裁宣传月活动期间,利用“一河两岸”楼体投影、户外电子屏、地铁视频、出租车顶灯等载体,大力开展“公平公正、沈阳仲裁”宣传活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对沈阳仲裁的高度关注。
3.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办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契机,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一是突出“学”字铸魂。办领导班子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于4月9日至11日利用3天时间,通过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第一期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形式深学细悟,推动学习成果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聚焦“训”字提能。坚持将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常态化培训和干部素质提升工作,全办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形式,聚焦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把握原文原理、深刻领会精髓要义。组织开展青年干部专题理论学习,通过“强基提能”等培训,有效强化全办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警”字震慑。5月26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3集,强化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坚定纠治“四风”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升沈阳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四是深化“查”字自省。办领导班子在基层调研基础上,对照2个问题清单逐一查摆,并将查摆问题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相结合,与“打造国内区域一流国际仲裁中心”目标任务相结合,切实将制约仲裁事业发展的问题查清楚改到位。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机动巡察组向我办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的三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问题1.购买服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和解读。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正确理解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二是探索适合仲裁发展的人事管理机制。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的通知》(中发〔2023〕16号)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近一年来,我办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推动仲裁机制改革。2025年4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振玉一行,就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到我办调研指导,5月29日,我办会同市委改革办共同拜访司法部公共法律管理服务局,汇报沈阳仲裁改革的思路和框架。三是提升编外用工管理的有效性。组织编外用工参加安全生产、消防、中央八项规定、仲裁员培训等专项培训使其业务能力得到提升,在思想上、行动上更加契合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对编外用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及是否续聘的依据。加强编外用工岗位锻炼,最大限度调动编外用工的工作积极性。
整改成效:我办在编外用工方面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分工更加明确,整体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制度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优化改革相关方案,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和执行。
问题2.重大项目集体决策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强化办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意识,提高依法依规决策的自觉性。二是对负责购买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采购政策、流程等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确保所有重大采购项目在决策前都经过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策会议有明确的议程和会议记录,所有参会人员需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四是细化了采购流程,明确了采购方式、审批权限、监督机制等,确保采购过程规范透明。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同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增强采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规范。
整改成效: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我办在重大项目采购决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体决策意识显著增强,采购流程更加规范透明,监管力度得到加强,确保了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制度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和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和执行。
问题3.履约监督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履约验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未进行项目验收的问题,我办立即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负责完善并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明确凡采购项目均需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要求和时间节点要明确,并将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三是我办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争取办公区管理权,以便由我办对物业服务实施统一招标采购,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并做好项目验收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供应商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
整改成效: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实施,我办在履约监督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履约验收意识显著增强,验收程序更加规范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办公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制度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考核和监管力度,确保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定期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持续稳定运行。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办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不断优化购买服务管理体系,将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提升我办购买服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强大动力,保障沈阳仲裁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强化规范刚性约束,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办党组将持续推动制度建设的深化与优化,特别是劳务外包合同履行、仲裁秘书案件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等高风险领域,针对暴露出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覆盖购买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和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2.聚焦难点攻坚,推动问题深入解决。对涉及深层次体系、体制机制调整的复杂问题,办党组将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组织专班进行深度调研和集中攻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识别堵点痛点,及时研判形势,适时调整优化策略和路径,并在此过程中推动相关领域体制机制的系统性重塑和效能提升。
3.深化成果运用,赋能仲裁高质量发展。办党组将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重点监控决策立项、实施过程、实现产出、取得效益等方面,强化结果应用。着力把规范高效的购买服务管理机制,转化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保障中心工作的实际成效,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提升的能力素养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切实以高质量整改助力沈阳仲裁影响力公信力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亓麟
联系电话:22850976
电子信箱:zhb-syzcb@shenyang.gov.cn
中共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