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阴秀文,中共党员,四级律师,辽宁秀文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1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沈阳市律师协会皇姑区代表处主任,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惩戒与纠纷调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沈阳市皇姑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党代表。
2017年5月荣获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18年6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2018年11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2018年12月被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辽宁省优秀党员律师。2019年7月被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沈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20年11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刑事、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沈阳市首届民法典讲师团成员,皇姑区命案防控普法讲师团成员。
阴秀文律师担任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等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凭借在律师行业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先后办理公司、合同、房地产、行政、知识产权等大量诉讼及非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擅长领域:建筑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