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有赫,男,196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职研究员、兼职教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沈阳仲裁委员会等近三十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任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长,青岛市城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青岛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著有《国内仲裁法律适用》一书,被评为青岛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5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学术文章及成果:《国内仲裁法律适用的应然与实然》《论审判解释在非涉外仲裁案件中的适用》《被保险人重大过失情形的法律适用》《保险合同纠纷仲裁法律适用》《从仲裁制度属性论仲裁法修改》《中国仲裁制度二十年之观察》《建立仲裁制度理论体系基础的尝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