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峰先生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沈阳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广州、海南、南京、合肥、贵阳、珠海、常州、敦煌、廊坊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目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及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及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的校外硕士导师。2020年6月30日之前,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曾经担任过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国航、东航、首都机场、深圳航、上海航、国货航、中航油及航联保险经纪公司等多家境内外民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高峰先生作为仲裁员已经审理仲裁案件270多起,在四分之三以上的案件中担任首席或者独任仲裁员,其中50%左右是公司投资类合同纠纷(主要是对赌回购、股权转让或增资合同纠纷),15%左右是基金资管合同争议,15%左右是航空类合同纠纷。于2020年获得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仲裁员)荣誉称号。